个人简介
任洪涛,男,陕西省韩城市人,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海南大学生态文明法治研究中心秘书长。
个人箴言
人生而自由,却又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让·雅克·卢梭
教育背景
重庆大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2014年)
台湾地区东华大学(2013.02-2013.07)
重庆大学 民商法硕士(2009年)
西北政法大学 法学学士(2006年)
研究领域
环境资源法、生态法、海洋法等;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副秘书长,中国太平洋学会自然资源法学研究分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委员,海南省司法厅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海南省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海南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荣誉奖励
2015年海南省博士协会第三届学术年会优秀论文奖;
2018年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双千计划”入选人员;
2019年海南省“南海系列”育才计划:南海名家青年项目入选人员;
2019年度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认定的海南省拔尖人才;
2019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
代表性成果
论文类
《论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与生态损害赔偿责任的衔接与适用——以《民法典》第1234条、1235条为研究视角》,《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22年第2期;
《浅析矿业权人生态修复义务的履行》,《中国土地》2021年第8期;
《论我国矿业用地法律制度中的权利冲突与协调》,《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9年第2期;
《生态修复法律责任主体社会化研究》,《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2期;
《论我国生态修复性司法模式的实践与完善》,《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7年第4期;
《论跨行政区域环境资源案件的司法管辖制度》,《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7年第4期;
《论南海海域环境保护管辖的冲突与协调》,《河北法学》2016年第8期;
《论我国环境治理的公共性及其制度实现》,《理论与改革》2016年第2期;
《我国台湾地区都市治理制度述评及其启示》,《城市规划》2015年第3期;
《生态利益有效供给的法律治理之道》,《广西社会科学》2015年第5期;
著作类
宁清同,任洪涛:《海洋环境资源法学》,法律出版社2017年9月版。
韩晓莉,任洪涛,娄瑞雪:《生态文明建设》,海南出版社2018年12月版。
代表性项目
主持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生态修复性司法模式及其实践路径研究》;
主持2018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海南自贸区(港)建设中的生态修复法律责任问题研究》;
主持2018年度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海南自贸区(港)建设中的生态修复司法制度研究》;
主持2017度海南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海南绿色崛起中的环境审判制度创新研究》;
主持2017年度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课题:《司法改革背景下法院购买社会化服务机制研究》;
主持2016年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课题:《生态修复市场化运作的法律保障研究》;
主持2016年海南高院重点调研项目:《行政民事交叉案件审理中的相关问题调研》;
主持2016年海南省法学重点研究课题:《海洋生态损害赔偿的社会化制度研究》;
其它
主持或参与的地方立法项目
1.《海南经济特区标准化管理办法(修订稿)》(2021);
2.《海南省油气资源管理条例(草案)》(2020年);《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资源管控制度(草案)》(2020年);
3.《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条例(草案)》(2019年)、《三亚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条例(草案)》(2019年)、《三亚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条例(草案)》(2019年)、《三亚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办法(修订稿)》(2019年)、《三亚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草案)》(2019年);
4.《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2018年);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992898@haina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