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升我院师生的学术素养与能力,活跃学术氛围,促进一流学科建设。2023年5月20日下午,华东政法大学胡玉鸿教授应邀为我院师生作了一场以“司法审判中的法律技术”为主题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汪再祥主持,学院张静焕教授、杨芳教授、宋国华教授、刘荣教授、王秀卫教授和学生代表参与讲座。
胡玉鸿教授通过案例分析,深入浅出的从法律技术的概念、特性及意义、法律技术的内容、法律技术的正当性基础等内容阐述司法审判中的法律技术的关键问题。他认为:法律技术是知识与技术的统一;法律技术是经验与理性的统一;法律技术是科学与人文的统一。针对法律技术的正当性基础问题,他提出四种观点,第一是法律技术需要符合事物本质,不能违背基本的“事理”“情理”,如此方可摆脱武断与专制,体现法律对人的尊重与关怀;第二是法律原理,即体现法律存在的依据、表达法律的精神并进而为社会公众所普遍接受的规范和道理;第三是司法经验,法律技术是在司法过程中逐渐摸索而形成的,一代代法律职业者的智慧与经验积累才形成了今日的内容框架;第四是社会常识,司法活动必须吸纳社会的观念,保持判决与社会合理态势的互动。
胡玉鸿教授精彩纷呈、旁征博引的讲座引发了现场参与者的积极思考。在与谈环节,张静焕教授结合法官享有自由裁量权谈自己的感受,杨芳教授结合私法规范对胡玉鸿教授提到的案例作出回应。在互动和交流环节,刘苏文、徐凯燕、王瑛琪和洪丽秋四位同学就自由裁量权与程序正义、高铁掌掴案中正当防卫的法律解释、司法审判中的人文因素考量可行性以及司法权的法理功能如何通过法律技术实现等问题进行了提问,胡玉鸿教授一一作出了详细解答。
讲座结束后,汪再祥副院长对胡玉鸿教授的精彩报告致以最诚挚的感谢。此次讲座让同学们对“司法审判中的法律技术”有了更深的理解,拓宽了学习的视野。同学们一致表示收获颇丰、受益匪浅。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