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1日上午,由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主办,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创新团队和江苏亿诚(海口)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以线下方式在海南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召开,本次年会主题是“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海南省法学会副会长、海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崇敏,海南大学党委书记符宣国,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郑淑娜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来自全国各高校、研究机构以及实务部门的宪法研究者和工作者、青年学生近300人参会。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院长莫纪宏教授主持。
莫纪宏常务副会长主持开幕式
海南大学党委书记符宣国在致辞中表示,这次宪法学年会在海南大学举办,既能为海大法学学科的发展提供发展契机,助推海南自贸港的法治建设,同样也能为宪法学年会贡献海大力量。希望这次会议能够架起海南自贸港法治工作队伍、中国宪法学界、海大法学学科之间的桥梁,持续发挥最稳固的三角之力,为海南自贸港的法治建设作出贡献。
符宣国书记致辞
海南省法学会副会长、海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崇敏代表海南省法学会对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本次会议既是对过去历次年会的总结,也是新时代推动我国法治进步的有力保障。同时,也期待大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建设快速发展。
王崇敏副会长致辞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郑淑娜在致辞中指出,海南因改革开放而兴,已经成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今年年会主题是“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本次年会在海南举办具有特殊意义,要以本次年会为契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实施的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进一步凝聚学术共识,共同推动中国法治事业的发展。
郑淑娜会长致辞
开幕式结束后,举行了年会全体会议。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周叶中教授主持大会。广东财经大学特聘教授童之伟、武汉大学法学院秦前红教授、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朱国斌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王锴教授、天津大学法学院王建学教授作了主题发言。
周叶中副会长主持全体会议
广东财经大学特聘教授童之伟以《当代公共财产生成权力的机理》为题发言。他指出,法学对二级学科是相互渗透的,要解决好任何复杂的科学都必须突破二级学科的狭隘眼界,我国法学的基础性研究是比较广泛的,完全不能为宪法学研究提供理论支持,宪法必须为自己开发基础理论。他指出要通过较系统、较全面地解析公产转化为权力的路径,借以确立实践法学的权力范畴。用学术的方法解释当代法学的核心概念、核心范畴、基本概念、基本范畴,从根本上深化法学对权力的认识。
武汉大学法学院秦前红教授以《构建中国特色的纪检监察体系》为题发言。他指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我国一项重大的政治体制改革,而当前我国监察立法模式与监察体制改革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匹配。未来监察机关可以按照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模式配置相应治理权,并妥善运用党政关系的视角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简要规定监察法规立法制度的原因。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朱国斌教授以《以“法治湾区”理念引领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为题发言。他强调了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地理和经济地位。大湾区建设目前面临的法律冲突与困境主要是由“一湾区、两制度、三法域”的局面造成的。为突破这一困境,他提出构建法治湾区必须从两个层次推进,第一层次是制定相关法律和法规的“硬”指标,加强大湾区法律的落实执行。第二层次是提升法治文化水准的基础性“软”指标,培养法治建设人才。同时大湾区建设应当借鉴其他域外湾区建设运作的法治经验,探索完善大湾区法治建设路径。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王锴教授以《立法具体化是宪法实施的方式吗?》为题发言。他首先提出当前我国宪法实施的五种方式:立法具体化、政治实施、直接实施、合宪性确认、宪法续造,并以此为基础阐明宪法实施方式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提出三个方面的观点:一是宪法的政治实施是与宪法的法律实施相对的,二是宪法的直接实施是与宪法的间接实施相对的,三是合宪性确认不是宪法实施的方式,而是任何宪法实施最终都要经历的一个步骤。最后,他认为立法对宪法的具体化是基于宪法中的立法委托而产生,不能把立法具体化理解为立法对宪法进行解释,否则可能混淆了具体化与解释的区别。
天津大学法学院王建学教授以《宪法性法律的概念辨析与观念溯源》为题发言。他从宪法渊源出发,将法国宪法作为考察的范围和研究对象,从实践的层面提出“宪法性”法律的表述具有一定误导性,有必要在观念溯源的基础予以辨析和反思。与我国不同,法国宪法性法律的概念与宪法并不存在本质区别,是分散在多个文本中的宪法,宪法性法律充当着成文宪法典的替补者。王建学教授强调三点启示,要分清楚这个宪法修正案、宪法修订法、宪法性法律实质性内涵,坚持形式主义的宪法渊源观,只有宪法典(及其附属的修正案、修订法)才是渊源,要完善法律的分类机制,加强对法律特别是组织法的宪法审查。
与会人员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