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7号到11号,孟勤国教授应邀做客法学院为2017级法学本科生授课。
孟勤国教授围绕着授课主题大致从以下三个方面讲述了现代法律社会存在前沿问题,包括物权法编、人格法编、民法与商法的关系这三个方面。
最后孟勤国教授特意留下一节课的时间让同学们进行提问,并对我们的疑问进行细心的解答;从宪法理论到部门法的适用、从物权概念到物权担保、从考研学科的优劣到报考学校的选择,同学们都有着无穷的疑惑,并且在老师的帮助下也得以解答。
虽然只有几天的课程,但是孟勤国教授的精彩讲授让同学们意犹未尽,也让我们对于法学知识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我们定将牢记老师的告诫,在本科阶段扎实学习法律基础知识、在学习学校开设的学科之外对其他法律进行自学、在学习的过程中培养自我对前沿问题的思考能力、关注时事并大量阅读法院的裁判文书。
孟勤国,武汉大学法学教授。法学博士、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高级访问学者。著有《经济体制改革时期的民事立法》(中国社会科学,1988/6),《占有概念的历史发展与中国占有制度》(中国社会科学,1993/4)等代表性论文;以及《物权二元结构论(第三版)》(人民法院出版社,2008)、《中国物权法问》(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等代表性著作。2006年获国家级教学名师称号(第二届)、2008年获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特等奖等各重大奖项。
(文—徐金秋/图—杨露露)
孟勤国教授进行精彩讲授
同学们全神贯注的听讲
课后同学与孟勤国教授合照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