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经各班党小组党员推荐,全体党小组组长会议、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反复讨论拟定,并报党总支同意和校党委组织部预审,拟定以下23名同学作为本次党员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06年6月22日——2006年6月28日,赵璐璐同志的公示期:2006年6月23日——2006年6月29日)。
罗华伦、徐冲、张智(1班)、代红梅、李大伟、董政、张智(2班)、詹琳玲、蒋珊珊、满亚娟、余洋、张兴华、朱磊、范慧芳、唐欣瑜、孙大伟、卞雪慧、朱建明、贾蒙生、文婧之、王兵、袁兆升、赵璐璐
若有异议,请向下列部门反映:
校党委组织部:66279042
法学院学工办:66279189
E-mail:faxueyuanxsb@tom.com
中共海南大学法学院总支委员会
二00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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