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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学生精品活动之三:死刑存废问题——学生学术研讨会
2005年11月17日 00:00 海南大学法学院  点击:[]

2005年11月16日,一场以“死亡存废问题”为主题的学生学术研讨会在法学院会议室举行。法学院副院长、北京大学刑法学博士李汉军教授,法学院理论法学教研室主任、吉林大学法理学博士韩立收副教授作为嘉宾出席了研讨会。

首先,闫治同学以“路”为线索,从“实然”、“应然”、“在实然和应然之间”三个部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死刑在现阶段中国有其存在的基础,但必将废止的大趋势不容置疑,中国死刑的“死刑”之路任重而道远,继而提出了阶段性废止死刑的设计及刑事实体法制度构建方案。

接着,朱小宇同学从威慑力、民意、人道、人性和国际形势等几个角度质疑了死刑的公正性、公平性和效果性,指出了废止死刑的关键在于决策大胆而果断的领导机构,从而提出了彻底废止死刑的观点。

最后,延维征同学从政治、经济、文化、犯罪情况、社会现实等多方面指出了保留死刑的原因,从而阐明了自己的观点——从现实考虑支持保留死刑,从长远角度主张废止死刑,但呼吁现阶段要慎用死刑。 旁听了三位同学的发言后,韩立收博士和李汉军博士分别做了点评并阐述了各自对死刑制度的看法。韩立收博士肯定了他们的观点深刻、见解独到,但同时指出了论述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他建议,关于死刑存废问题可以从“法律的功能”到“刑法的价值”再到“死刑制度的功效”的逻辑顺序进行更为深入的思考和研究。

李汉军博士赞许了三位同学的学习能力,认为他们对该问题的研究深度已远远超过了本科学生的理论水平,但同时也指出了论述中的矛盾之处,以及思考问题还不够深入的问题。他就研究方法和论证方式提出了自己的建议——要注重自己的真实观点和坚实立场,且论证要富有深度和概括力。李汉军博士是教育部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对中国的死刑制度有着较为深刻的理解和思考。他指出,中国的死刑应该废止,但应考虑的是怎样废止,而不是何时废止的问题。他认为,中国死刑废止过程中民意的因素绝对不容忽视,死刑的废止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政治抉择而非简单的法律变革。两位博士的发言将研讨会推向了高潮。

接着,现场的一些同学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就疑惑和分歧之处与老师和发言的同学交换了意见。研讨会在热烈的气氛中结束。

此次死亡存废问题的法学院学生学术研讨会对于培养法科大学生的学术科研能力、思辩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提高了法科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进一步促进了学院的学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