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大学人事处关于开展202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海大人〔2022〕20号)》、《海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海大〔2019〕72 号)文件要求,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基层推荐委员会根据申报人的基本条件、业绩条件、参考教授会评议结果,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评价和考量,推荐结果如下:
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月8日至2023年1月10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向学院综合办反映。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66279188
邮箱:wafxy@hainanu.edu.cn
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202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