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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拟选派2022级学生参加海南大学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项目名单公示
2023年04月19日 10:11   点击:[]

根据教务处《关于选派2022级学生参加海南大学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项目的通知》(海大教[2022]117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考虑到法学专业2022级学生与2020级、2021级学生修读情况一致(第一学期均未修读《高等数学》课程),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决定执行2021年4月19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的选派决议:学生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按照“平均绩点”由高至低顺序确定获得联合培养资格的学生名单;“平均绩点”相同者,按照“大学英语”课程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获得联合培养资格的学生名单。

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同意雷雪健、高依凡两位同学上报学校参加2022级海南大学和天津大学联合培养项目。按平均绩点从高到低的顺序,钟瑶、吕书馨、李晨阳、赵睿苗等四位同学为候补名单。如公示期有同学放弃选派资格,将按候补顺序依次递补。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9日至4月25日17:30。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签署提交到法学院教务办(海甸校区社科楼C栋112室)。

联系电话:0898-66270367卢老师

法学院

2023年4月19日

附件:法学院拟选派2022级学生参加天津大学联合培养项目学生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