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大学教务处《关于 2022-2023 学年第二学期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相关事宜的通知》(海大教〔2023〕50号)文件精神,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法学院审核,现将符合申请转专业报名名单(附后)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6月5日18:00前,通过书面材料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有事实依据,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投诉电话:66270367(卢老师),投诉地点: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社科楼C栋112室。
海南大学法学院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