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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法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预报名公告
2023年09月15日 21:38   点击:[]

各位位考生:

根据《海南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预报名公告》,为方便有意愿申请海南大学的推免生提前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请意向推免我院的同学进入海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系统(https://ehall.hainanu.edu.cn/gsapp/sys/yjsbmxsd/entrance.do)进行预报名。系统开放时间:即日起—2023年9月22日(当前仅开通推免硕士申请)。

该系统仅为海南大学接收推免生的辅助系统,用于前期复试信息采集,待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前两日内,考生必须使用教育部开通的“推免服务系统”提交海南大学志愿,以完成最终录取。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心健康,品行良好,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有机会获得所在学校遴选为推免生的考生,均可使用该系统提交申请;

4.所有海南大学本校学生,如果有意申请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也需通过该系统提交申请;

5.申请法学研究生的推免生不得跨一级学科(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可以申请),申请人本科专业以教育部学信网注册学籍信息为准;申请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不得申请);申请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可以申请);

6.本科就读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有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者优先考虑;

7.原则上每位推免生只在一个专业参加一次复试。

二、申请材料:

1.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1份);

3.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录用通知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份);

4.其它能证明申请者能力的材料(复印件1份)。

三、优惠政策

1.被我院录取的“推免生”可优先向导师推荐,进行师生互选;

2.被我院录取的“推免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申请公派出国留学;

3.被我院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免生”,在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每生10000元人民币。

四、相关说明:

1.考生提交申请后,学院将会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审核考生信息。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须在系统中确认参加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相应要求及相关安排由学院自行组织。学院将通过注册时登记的手机号或邮箱联系考生,请考生保证通讯畅通,以免错过复试信息。如有问题,可联系学院负责人;

2.考生需通过本系统如实填写申请,证明材料可扫描后上传系统。相关纸质申请材料由考生在复试前联系提交至复试专业所在学院;

3.在2023年9月22日前,若申请人尚未知晓是否获得推免生资格,可先参加我院推免生复试;

4.若申请人取得当年推免生资格,则复试成绩有效;若未取得推免生资格,则复试成绩无效;

5.咨询电话和通讯地址

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98-66251735。

海南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招生办公室电话:0898-66270162

海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招生办公室电话:0898-66279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