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计划安排
2024年海南大学法学院计划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30人。
二、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心健康,品行良好,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申请人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获得推荐;
4、申请法学研究生的推免生不得跨一级学科(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可以申请),申请人本科专业以教育部学信网注册学籍信息为准;申请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不得申请);申请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可以申请)。
5、本科就读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有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者优先考虑。
三、组织管理
1、成立推免复试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复试工作小组,由学位点负责人担任组长,各学科骨干、研究生秘书为成员,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安排。
2、成立推免复试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复试小组,复试专家不少于 5 人,另设秘书一人,专家为副高(含)以上职称或者博士,负责推免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复试时间
2023年9月25日(星期一)下午2点30分(暂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请确定参加线下面试的考生于9月22日下午5点前“姓名+复试专业”加入QQ群(群号:689579437 群名:海南大学法学院推免复试-2024级 ),逾期不候。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六、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
以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2、审查时间
2023年9月25日(星期一)上午8-10点。
3. 审查地点
海南大学社科楼C-113会议室(暂定)
4、资格审核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及复印件;
2、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原件(照片页、注册页)及复印件;
3、本科阶段截至上一学期的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原件;
4、推免综合成绩排名情况证明或院系公示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海南大学 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
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原件;
6、其他英语水平、学术能力、所获奖励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对提交的材料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考生的复试或录取资格,并通报本科就读学校。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请考生携带以上材料参加现场审核。同时,将以上材料扫描后整合到一个文件,再转换为PDF格式,以“姓名+专业名称+2024年推免复试审核材料”命名,发送至990230@hainanu.edu.cn(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上午10点)。
七、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以及英语水平考核三个方面。
①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②综合素质是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诚信状况、意志品质等。
③英语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应用语言的能力。
2、复试流程
具体流程为三分钟以内口头自我介绍-英语答题(1个问题)-专业答题(2个问题)-考官自由提问。
3、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总分为100分,包含专业知识考核(满分20分)、综合能力考核(满分60分)、英语能力考核(满分20分)。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综合能力考核+英语能力考核。
八、拟录取工作
1、按复试成绩高低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合格分为 60 分,若复试成绩低于60分,将不予接收。
2、符合总成绩排名相同的,按外语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3、凡通过复试,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我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4、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5、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并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九、联系电话
1. 考生如对相关环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申诉,学院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2.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251735。
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270162
附件: 海南大学 2024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
海南大学法学院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