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推荐 2026 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海大教〔2025〕64号),《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海大党政办〔2025〕12号)等推免工作文件要求,经过学生报名、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查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学籍和综合情况审核、专家审核小组审核奖励加分等环节,现将法学院具备推免资格的候选人及替补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具体见附表。
公示期间,若对具备推免资格的候选人及替补候选人名单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材料反映。反映异议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160170
地址: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法学科研楼302A室
公示期限:2025年9月15日至9月21日
海南大学法学院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