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硕校友: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实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6〕28号】,海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要参与本次评估。本次评估需要各位校友提供工作单位及单位联系人等材料,评估组要进行抽查核对及问卷调查等。
为保证本次迎评工作的顺利进行,特请法律硕士毕业校友支持与配合本次评估工作,向海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提供评估所需信息,并在评估进行中积极配合学位中心的问卷调查。
对本次评估工作中全体法硕校友的大力支持致以衷心的感谢! 海南大学法学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六日
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实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