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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法学院2026年第一批次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安排
2025年12月24日 10:09   点击:[]

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海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我院实际情况,2026年第一批次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招生计划及导师

1.招生计划:16人

2.招生方式:普通招考本批次不招收“硕博连读”考生

3.招生导师:以《海南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表(第一批次)》为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以导师审核、电子版材料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结合的方式进行。

1.导师审核

导师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审核考生资格并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如导师只有1个招生指标,可最多同意3人报考;若导师招生指标数大于1个,则可最多同意报考考生数量为招生指标数的两倍。

导师确认报考后,考生不能更换导师。考生若无导师接收,则视为初审不通过。导师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综合考核。

通过导师审核的考生,“名+报名号”加入QQ群(1044690675,群名:法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第批次招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2.电子版材料审查

导师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0251230(星期下午3点前,将以下材料扫描整合成一个PDF版文件(文件命名方式:“考生姓名+2026年第一批次招生+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邮箱990230@hainanu.edu.cn。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不能参加综合考核

(1)考生签名确认的海南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考生所在单位意见: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学院)签字盖章;

未就业考生由档案所在部门签字盖章;在职考生须填写定向就业或者非定向就业并盖人事部门章。

(2)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推荐)信;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在职考生:须写明考生的工作年限、参与科研技术工作情况,承诺如录取配合调离档案、工资关系并盖人事部门公章;未就业考生无需提供

3.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2615日(星期)9点-11点。

(2)地点:法学院301会议室

(3)提交材料:请将以下材料按照资格审查材料模板(附件1)的要求打印成册14份,有变化另行通知)并在现场审查后提交(相关材料提交后,恕不退回,请自行留存复印件;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在现场确认时查验后返还)

1) 海南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从报名系统下载)原件;

2) 个人简历(附照片);

3)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4)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在学硕士证明原件);

提供本科阶段、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国外高校取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和应届硕士生证明信(在读证明或学籍证明,应以所在高校证明模板为准,且加盖校级研究生院、处、部相关培养部门公章)。

5) 前置学历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持2002年前(含)毕业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需提供:

① 本科(含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本科学历等)阶段毕业证书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申请;

② 硕士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方式同上。

※持2002年后毕业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

③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身份考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身份考生)

6) 硕士阶段仅有硕士学位证书的(单证)考生,应同时提供以下证明:

① 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使用学位认证系统(https://xwrz.chsi.com.cn/gateway)申请;

② 本科(含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本科学历等)阶段毕业证书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 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须提供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单,并盖校级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 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

外国语水平证书、成绩单、留学经历证明等

9)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需提交: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②《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10) 《专家推荐书》原件;

推荐专家一般为考生的硕士导师或与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签名须手写,其他内容手写、打印均可,推荐人还须在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无须扫描,现场提交

11)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推荐)信原件;

12) 海南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应届考生由学校政工部门领导签字并盖章;在职考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领导签字并盖章;未就业考生由档案所在部门或者街道、村委会等部门签字并盖章,无须扫描,现场提交。

13) 研究计划书;

14)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包括硕士论文题目、指导教师、论文摘要和创新性总结;硕博连读考生请提供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表。

15) 代表性的科研成果以及获奖证书;

包括代表性学术论文、申请专利、科技奖励以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等;所获得的各类与申请博士有关的获奖证书。

16) 海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应试承诺书。(无须扫描,现场提交签名处需手签

凡证件不齐、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能参加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为笔试,复试为面试,均采取线下方式进行

1.笔试

(1)时间202615日(星期)14点30分-17点30分

(2)地点:海南大学5号教学楼113室

(3)参加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和导师确认的考生可参加笔试。

(4)内容:

包括英语知识考核和专业知识考核两部分内容,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其中英语知识考核(专业英语)30分,专业知识考核(按《海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课考试科目)70分。

2.面试

(1)时间202616日(星期)9:00开始

(2)地点:法学院808、809、810会议室

(3)参加人员

经过资格审核及导师确认的考生,参加笔试后可进入面试。

(4)内容

主要包括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

1) 综合能力考查

综合能力考查具体内容包括专业能力、专业英语应用、综合素质等方面,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40分,英语表达能力20分,综合素质40分。

考生综合能力考核包括个人陈述(PPT 报告)和综合考核小组进行中英文提问、交流两个环节。考生个人陈述时间为5-8分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教育背景、科研情况、个人获奖、报考方向、研究计划等内容(PPT请在202614(星期上午10前以“姓名+个人陈述(2026年第一批次)”命名发送至990230@hainanu.edu.cn)。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3) 加试

未取得硕士学位的往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需要加试,加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加试形式为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总成绩。需要加试的考生请提前联系招生办相关老师联系,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4) 综合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10%+复试成绩×90%(取小数点后2位)

四、拟录取工作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学院的考核结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在充分尊重

导师招生自主权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各学科专业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的拟录取信息统一公示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公示期满,原则上拟录取信息不再变更。

五、申诉及联系电话

1.考生如对本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环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申诉,学院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2.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270162。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251735。

申诉邮箱:990230@@hainanu.edu.cn

六、招生录取相关未尽事宜,请见《海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博士招生简章 (hainanu.edu.cn),电脑端打开)。

附件:

1.海南大学法学院2026年第一批次博士研究生进入考核考生名单

2.资格审查材料模板

3.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4.海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5.海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应试承诺书

6.报考海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