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推荐 2027 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6〕99 号)和《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海大党政办〔2025〕12号)等推免工作文件要求,由学生本人申报,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就学生申报材料、学籍和综合情况等进行审核,现将推免候选人及递补候选人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6年9月8日至9月1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反映问题应有具体事实,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160170
地址: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明律楼(法学院)302A室
海南大学法学院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