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部)及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05年国庆节放假时间安排如下:
教师和学生放假5天(10月1日至5日),10月6日(星期四)、7日(星期五)照常上课,10月8月(星期六)、9日(星期日)分别补上10月4日(星期二)、5日(星期三)的课。在做好评建工作的前提下,干部职工于10月1日至5日期间安排休假,由所在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具体安排。因工作需要不能放假的,由所在部门和单位自行决定。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外出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学生外出安全。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好人员值班,除及时处理本部门本单位临时事务之外,协助保卫部门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