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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大学法学院法律诊所2007年第一学期(第五期)报名的通知
2006年12月21日 08:26 海南大学法学院  点击:[]

法学院法律诊所2007年第一学期(第五期)学员选拔现已开始,请符合条件的同学踊跃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30日)。

一、选拔标准

为适应诊所教学和学习的需要,诊所学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法学专业三年级本科生;

(二)品德优良,具有正义感,热心援助事业,愿意服务社会;

(三)具有高度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恪尽职守,认真负责;

(四)熟练掌握法学专业基础知识,对法律实践工作具有浓厚兴趣,表达能力强,实践能力突出。

二、选拔方式

为做到选拔的公平,对学员的选拔采用个人申请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提出书面申请

凡有意等候该课程的学员,应向法律诊所秘书递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应涉及对法律诊所的初步了解及本人意愿。

(二)面试

对提出申请的学员进行面试,面试时,诊所教师应结合学生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个人修养、精神面貌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必要时,诊所教师限定一个题目,让学员分析,并发表观点,诊所教师结合该同学的具体表现确定面试成绩。

三、选拔程序

为做到选拔的透明度,对学员的选拔需经过以下步骤,并公开进行。

(一)学生自愿报名(人数不限);

(二)向诊所秘书递交申请书;

(三)诊所教师对递交申请书的学员进行面试;

(四)根据面试确定考核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名单(一般不超过30人)。

链接:海南大学法学院法律诊所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