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法律诊所2007年第一学期(第五期)学员选拔现已开始,请符合条件的同学踊跃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30日)。
为适应诊所教学和学习的需要,诊所学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二)品德优良,具有正义感,热心援助事业,愿意服务社会;
(三)具有高度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恪尽职守,认真负责;
(四)熟练掌握法学专业基础知识,对法律实践工作具有浓厚兴趣,表达能力强,实践能力突出。
为做到选拔的公平,对学员的选拔采用个人申请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凡有意等候该课程的学员,应向法律诊所秘书递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应涉及对法律诊所的初步了解及本人意愿。
对提出申请的学员进行面试,面试时,诊所教师应结合学生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个人修养、精神面貌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必要时,诊所教师限定一个题目,让学员分析,并发表观点,诊所教师结合该同学的具体表现确定面试成绩。
为做到选拔的透明度,对学员的选拔需经过以下步骤,并公开进行。
(四)根据面试确定考核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名单(一般不超过30人)。
链接:海南大学法学院法律诊所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