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的通知(海大教〔2010〕27 号)
2010年05月17日 09:57 海南大学法学院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的第十、十一周为全校公共选修课暨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申报周,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海南大学公共选修课程管理办法》(海大教[2010]2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好课源。具体要求如下: 拟开课的教师请认真阅读《海南大学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此办法见海南大学教务处主页教学文件专栏发布)。 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程一般为2学分,开设32学时,课程安排为每周3节(第1周安排两节)。经审核批准的课程,教师在填写教学进度表时要避开节假日,并且须在开学第一周向学生公布课程考核方式(开卷、闭卷、大作业)。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开课程序: 一、申报现有课程库内的课程 教师以职工号登陆教务管理系统(http://jwgl.hainu.edu.cn)后,按如下步骤操作:点击“信息维护”→“全校性选修课”后,在弹出的“校公选课开课申请表”中点击“课程名称”,在下拉菜单中选课程代码为“W”开头或“974”开头的课程,然后双击该课程名称即选定课程,此时“课程性质”自动显示为“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在“周课时”一栏中统一填“3.0-0.0”,“起止周”填“01-14”;“容量”一栏必填,即填写教师最多可接受的上课学生人数,每个教学班学生人数的级差为30,最高为180,最低为30,教师开课申请完成后,学校将根据往年的选课数据和教学场地的情况确定教学班的容量。每位教师可开设教学班不超过3个;“考核方式”为“考查”;“上课校区”选“海甸校区”或“儋州校区”;“场地要求”各位教师根据课程需要选“普通教室”或“多媒体教室”或其它;“课程简介”每门课程必填,“课程简介”包含:课程名称、课程主要内容、预修课程及其它要求,填写“课程简介”时注意系统计算字数包含空格及标点符号。 二、申报新开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 新开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程,教师应当填写海南大学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开课申请审批表并附课程教学大纲,交所在教学单位教务办公室,经教学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各教务办于5月28日前统一将新开课程的申报材料(申请表、课程教学大纲)报送教务处 (海甸校区3号教学楼113,联系电话:66262267;儋州校区行政楼213房,联系电话:23300131)。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评审通过后,由教务处负责生成新的课程代码后,教师再按申报现有课程库内已有课程的方式上网申报。 三、拟申报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但还没有职工号的教师请先与教务处文化素质教育办联系。 附件:海南大学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开课申请审批表 二○一○年五月五日附件:海南大学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开课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