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1年法律硕士推免生复试时间定为2010年10月8日—9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10月8日,地点:法学院301室(法硕办公室)。
按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在复试中进行,资格审查时除出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生请出示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2、加盖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大学期间取得的主要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及材料,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3、证件不齐、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参加复试。
二、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科目:刑法、民法,考试时间:10月9日上午8:30—11:30;地点:3号教学楼107教室。
2、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口语面试:10月9日下午:3:00—5:30;地点:法学院(具体地点由法硕办安排)。
三、体检
时间:10月8日上午8:00—10:00。(请按规定时间体检,逾期自误)。
体检地点:海大校医院(海甸校区),请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彩色一寸照片2张(一张交法硕办),空腹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
海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1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