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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人事处关于做好2007年度海南省“515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2007年10月16日 15:52 海南大学法学院  点击:[]

各学院、处(室、部):

根据《海南省515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琼人劳保[2004]92号)和《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海南省“515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琼人劳保[2007]381号)的文件精神,现在我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此次“515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员选拔工作的相关事宜。

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工作,凡符合《海南省515人才工程实施方案》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申报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推荐人选综述材料一式三份。

2、《海南省“515人才工程”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3、《海南省“515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一览表》一式30份。

上述材料(见附件,可下载)由学院办公室负责收集,于10月30日前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各单位报送材料时,须将申请人员的基本情况按照《海南省“515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申报人员一览表》的格式进行填报,并附电子文档(或发送到邮箱fwhuang@hainanu.edu.cn)。

200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