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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8年法学研究生论文答辩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2008年03月13日 16:41 海南大学法学院  点击:[]

各班:

为做好本学期研究生论文答辩、评阅等相关工作,现将具体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论文答辩资格审查(3月25日前完成)

首先由本人填写《学位申请书》(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导师填写推荐意见,连同培养计划、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教学实践、成绩登记表一并交上来,截止日期为3月25日。资格审查由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负责。

二. 论文送审(4月5日前完成)

毕业论文必须在4月4日前定稿打印完成,并上交研究生管理办。

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必须于3月20日之前将打印好的论文一式三份交研究生处送外审。

三. 论文格式

学生论文严格按照〈〈海南大学关于研究生答辩论文编写格式的要求〉〉(具体看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及本学科要求来制作。

四. 论文答辩

预定论文答辩时间为5月24 ——6月8日的其中两个双休日。

五. 其他事项

1.各种材料的上交均要求以班为单位,不接受个人提交, 因今年毕业生人数增加较快,办公室工作量太大难以完成,请理解。

2.请注意交材料截止日期,延期交材料的只有等下次再安排答辩。

3.论文答辩前需提交七分简装的论文打印稿,答辩后修改正式定稿,每人需精装打印纸制版毕业论文六份(封面为米黄色)上交办公室,并同时上交电子版(可发邮件至 w20081111@126.com阮老师收) 法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08-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