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法律诊所第八期学员选拔现已开始,请符合条件的同学踊跃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20日)。
一、选拔标准
(一)法学专业三年级以上本科生;
(二)品德优良,具有正义感,热心援助事业,愿意服务社会;
(三)具有高度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恪尽职守,认真负责;
(四)熟练掌握法学专业基础知识,对法律实践工作具有浓厚兴趣,表达能力强,实践能力突出;
(五)身心健康。
二、选拔方式
(一)提出书面申请
凡有意选修该课程的学员,须向法律诊所教学秘书递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应涉及对诊所法律教育课程的初步了解及本人意愿。
(二)面试
对提出申请的学员进行面试,面试时,诊所教师应结合学生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个人修养、精神面貌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必要时,诊所教师限定一个题目,让学员分析,并发表观点,诊所教师结合该同学的具体表现确定面试成绩。
三、选拔程序
为做到选拔的透明度,对学员的选拔需经过以下步骤,并公开进行。
(一)学生自愿报名(人数不限);
(二)向诊所教学秘书递交申请书(非打印);
(三)诊所教学秘书组织诊所教师对递交申请书的学员进行面试;
(四)根据面试确定考核结果,在法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名单(本期预招36人)。
联系方式:海南大学法学院301办公室(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66257966
联 系 人: 黄丽环 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