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08—2009学年海南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海大教[22]号)
2008年06月20日 09:46 海南大学法学院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提高教学效果和管理效率,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建设和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化,提高教学质量,现将2008—2009学年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范围 1、投标申报类课题范围 (1)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研究 (2)整合教学资源,组建高水平教学团队、建设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研究 (3)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研究 (4)多渠道促进学生就业、提高学生就业率研究 (5)加强教风建设,提高教师师德水平的研究 2、自由申报类课题范围

自由申报课题由申请人根据国际国内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态势和我校教学建设与改革的实际自由选题研究。 二、课题申请人资格 1、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在编在岗人员; 2、有丰富的教学实践或教学管理经验; 3、有较强的从事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按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研究工作。

4、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主持1项课题,有在研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者,本次不能申报课题。 三、课题立项及验收要求 1、研究方案能反映现代教育思想,体现改革精神,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创新性,其成果能有效推动学校教学改革与发展; 2、课题负责人能按照课题立项协议如期完成研究工作;

3、结题验收材料必须包含根据研究成果得出的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1篇以上公开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的研究论文或1部以上公开发表的包含课题研究成果的著作,研究成果上要明确该研究由海南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资助(或立项)。 四、申报评审程序 1、申请人填写《海南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8份; 2、各单位对本单位教师申报的课题进行初审,填写审核意见,统一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3、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查; 4、校教学委员会专家评审; 5、学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确定立项项目; 6、立项课题为分重点立项课题和一般立项课题,其中重点立项课题给予适度经费资助,一般立项课题原则上不予资助。 请登陆教务处/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海南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于2008年6月30日前统一将申请书(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交教务处教研科(电子文档发送至:815827434@qq.com )。 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66279089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九日//www.hainanu.edu.cn附件:《海南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www.haina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