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宣传我院广大教师热爱学生、敬业奉献的精神,提升我院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人文素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促进我院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学院党委研究部署,决定在毕业生和教职工中开展法学院“最美教师”的评选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我院师德师风、教书育人建设工作,在学生中开展“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并且通过本次“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树立一批新的教师典型,教育、引导和激励广大教职工以先进典型为楷模。
二、评选对象:法学院全体教职员工
三、评选条件
为人师表、爱岗爱校、关心学生、教书育人
五、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真正推选出师生公认的“最美”教师。
六、活动时间:
2020年6月17日—6月23日
七、评选方法和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3日— 6月16日)
1、制定《法学院 “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方案》,向毕业生年级下发。
2、积极宣传,明确评选标准及评选步骤,认识评选活动的意义。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7日——6月 23日)
学院团委针对2020届本科生毕业生和研究生毕业生,统一制作《法学院毕业生“最美教师”评选活动调查问卷》, 通过发放问卷到回收,最后统计得票最多的教师为法学院最美教师。
(三)总结表彰阶段(6月24日)
学院在2020届毕业典礼上表彰,并通过公众号、新闻等形式公布并表彰法学院 “最美教师”,颁发“法学院最美教师”证书。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活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学生为主体”,让学生自己选出认为的最美教师,任何老师不得给学生以暗示。
2、评选活动所有过程性资料加存档保存。
共青团海南大学法学院团委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