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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法学院2020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2020年06月28日 10:08   点击:[]

为改善博士研究生的生源结构,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培养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2020年我校将继续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海南大学2020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我校在读的2018级全日制、学术型、非定向、非在职硕士研究生(不含委托培养研究生、定向培养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

3.进入博士阶段学习前(202091日)须完成硕士阶段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通过中期考核及开题报告。

4.英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

2IELTSA类学术类)≥5.5分;

3TOEFL≥80分;

4GRE≥1300(新标准≥262);

5WSKPETS5≥55分或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高级班);

6)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60分;

以上英语水平成绩的有效期为201511日至今。

5.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并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较好的合作精神。
 6.
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
遵守校纪校规,硕士阶段没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8.
在同等条件下,发表学术论文或有其他科研成果者优先录取。

二、硕博连读招生专业、要求及名额

1.我校硕博连读招生专业和招生导师以《海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

2.学生申请的硕博连读专业必须与在读的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不得跨学科门类申请硕博连读。
 3.
我校录取的硕博连读博士生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学制4年。
三、申请报名及选拔程序
 
1.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于202071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入“博士网报”界面,完成实名注册,按要求准确、完整、真实填写报考信息,考试方式选择硕博连读。上传的照片需为近期彩色免冠蓝底JPS格式,并下载相关表格填写,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工作,网报结束后,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确认签字。没有完成网上报名的拟录取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无效。特别说明:考生务必于202073日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海南大学2020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并按申请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硕士研究生所在学院初审。初审由学院院长负责。
 
2.硕士研究生所在学院于202075日前将初审通过的申请人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汇总并提交到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并将初审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3.
学院成立由相关学院领导及相关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于202079日对初审通过的申请人进行全面考核。申请人向考核小组汇报入学以来的业务学习、科研工作和政治思想表现等情况,并接受考核小组的提问。考核小组对申请人是否具有硕博连读的能力与条件进行评议,确定推荐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人员名单,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并报学校研究生处备案。学校综合全校推荐人员情况,对各博士点下达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4.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考核小组推荐的硕博连读人员进行进一步审查,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初步确定硕博连读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并于2020712日前按规定在本学院网上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于2020716日前将签字盖章的《海南大学2020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及电子版上报研究生处。

5.研究生处对学院上报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材料进行审核,并提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名单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列入学校2020年的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四、工作要求

1.学院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认真做好本次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
 2.
其他事项参照《海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和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办[2011]55号)。

五、联系方式
海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98-6670162



海南大学法学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