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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2年接收转专业学生选拔办法
2022年05月25日 08:19   点击:[]

 

根据教务处《关于 2021 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相关事宜的通知》(海大教〔202233号)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对2022年接收转专业学生选拔工作制定如下办法:

一、选拔原则

接收转专业学生选拔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坚决杜绝选拔中的违规违纪现象。

二、领导小组

成立2022年接收转专业学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以叶英萍、王琦为组长,成员包括邓和军、阎二鹏、刘政、俞世峰、陈志英。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

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于2021级同专业(专业大类)前20%(含20%)以内且符合学校转专业文件要求的学生,可报名参加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选拔考核。报名工作按教务处上述文件要求进行。

如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18名(含18名),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二)笔试

用英文和中文各写一篇作文,各50分。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笔试成绩前18名取得面试资格。面试名单报学校教务处,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环节考核内容包括综合素养和英语口语两部分。综合素养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知识应用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用中文进行;英语口语主要考察学生英语对话和听力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素养80分,英语口语20分。

2.学院组成5人面试考核小组,由教师代表组成,其中包括2名英语口语面试考官。每名学生面试时间10分钟,除英文自我介绍外,中、英文试题均当场抽签获取。面试考官独立打分,取所有面试考官打分平均值作为学生面试成绩。

3.学生于面试当天指定时间前到达面试地点,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间开始后,按所抽签号数大小,从小到大依次进行面试。

(四)录取

按照考生总成绩(即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列,取前12名作为预录取学生名单,第13-15名学生为候补录取名单,报学校教务处,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公示期间学院将对预录取学生和候补录取学生进行思想品德考察,经考察发现学生思想品德不合格的,取消预录取或候补录取资格。

公示期间如有预录取学生放弃转专业资格或被发现不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则备注为候补的学生可依次递补。

最终录取名单以教务处公布名单为准。

 

联系人:潘老师  0898-66270367

 

 

                                        海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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