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大学教务处《关于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相关事宜的通知》(海大教〔2022〕33号)文件精神和法学院转专业学生选拔办法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通过笔试和面试等选拔程序,现依据总成绩将法学院接收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拟录取及候补名单(附后)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材料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有事实依据,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
投诉电话:66270367(卢老师)
投诉地点: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社科楼C栋112室
公示期限:2022年5月29日至6月6日17:00
海南大学法学院
202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