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谭波、赵智;
【来源期刊】《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22年第4期;
【摘要】“重大行政决策类规范性文件”是由“重大行政决策”与“规范性文件”建构而成的复合概念。实践中无论是对重大行政决策抑或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都无法将“重大行政决策类规范性文件”完全纳入其中。“重大行政决策类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具有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类规范性文件法治化、优化法治政府建设与行政首长负责制、衔接各种合法性审查制度发展等审查“刚需”。通过对“重大行政决策”与“规范性文件”目前接受合法性审查的多重维度进行透视,可以勾勒出“重大行政决策类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现状与存在的典型问题。在“重大行政决策类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下一步的完善中,应当从注重不同审查主体预防性沟通、确定不同阶段的审查重点、对备案审查形成相应的原则指引方面进行相应补强。
【关键词】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