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民事诉讼法确立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后,我国民事诉讼第三人权益救济制度系统存在的制度缺陷与功能交叉问题更显突出,必须用系统论的眼光对其内部要素与结构做全盘的优化重构。将第三人诉讼参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和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救济对象——适格原告以一种简单实用、常人皆能操作的标准区分开来,取消案外人申请再审,通过司法解释的立、改、废完善其各自功能,实现第三人事前与事后程序保障制度的无缝对接,是可以实现的选择。
关键词:第三人;原告适格; 撤销之诉;诉讼程序
作者:海南大学法学院2012 级博士研究生。
原载:《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
杨卫国:论民事诉讼第三人权益救济制度系统之重构——以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原告适格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