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张丽娜教授;
【文献来源】 《法学杂志》2018年08期;
【摘要】 目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际投资争端主要依赖ICSID、WTO争端解决机构来解决,包括一些民间仲裁机构等提供制度安排。但这些争端解决机制在适用时仍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一方面是由于现有争端解决机制本身缺陷造成的,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这些制度认可程度不够所致。随着"一带一路"国际投资的迅速发展,建立符合"一带一路"目标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势在必行。
【关键词】 “一带一路”; 国际投资; 争端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