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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真明、温长庆:股东会决议程序性瑕疵的体系解释
2019年04月28日 16:40 法学院  点击:[]

彭真明、温长庆:股东会决议程序性瑕疵的体系解释

【作者】彭真明、温长庆;

【来源期刊】 《江海学刊》2019年第2期;

【摘要】 股东会决议程序性瑕疵解释方法的选择关键在于契合决议程序适法性问题的本质,应以意思表示内容的识别与确认为目标。解释方法上宜将股东会程序划分为通知召集、出席与主持以及投票表决具有跳跃性特点的三个阶段,通知召集阶段瑕疵主要是召集权瑕疵和通知方式瑕疵,出席与主持阶段瑕疵围绕出席定足数和出席方式瑕疵、主持权瑕疵、会议讨论不自由瑕疵展开,表决阶段瑕疵应重点关注表决权通过比例不足、会议中新增临时议案和伪造决议文件签名等方面的瑕疵。股东会决议程序性瑕疵解释应把握具体程序要素的实体价值目标和利益衡量,解读程序瑕疵引起的不同决议效力类型,构建一套规范的股东会决议程序性瑕疵的解释体系。

【关键词】 股东会决议; 程序性瑕疵; 体系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