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韩龙、戚红梅;
【来源期刊】《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2期;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作为海南自贸港法律法规体系的基本法,承担着打造我国对外开放新标杆和新格局的重大法律使命。为达成这一使命,海南自贸港需要建立对标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制度、与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并保持这些制度的国际合规性。因此,市场开放自由、管理科学高效、制度创制国际合规是审视《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的三大维度,三者密切联系,互为一体。以此三维审视《草案》:在市场开放方面,《草案》包含的贸易、投资、金融等规则与世界最高开放水平尚存距离,建议对《草案》作出修改,以打造自贸港高水平开放的经贸规则;在管理制度方面,《草案》对中央与自贸港的关系、自贸港所辖范围的规定以及内地货物销往自贸港的定性,存在值得完善之处,宜进行修改,以建立与自贸港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在国际合规性方面,《草案》的一些规定与WTO《SCM协定》有背离之嫌,需要做出调整,以保障自贸港制度创制的国际安全性。
【关键词】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市场开放;管理高效;国际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