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法律诊所日常值班规定
    2007年12月19日 00:04

海南大学法律诊所日常值班规定

1、诊所值班实行轮流制,应减少与学校课程的冲突。

2、值班采取一周五日制,每天值班时间为7:40--11:30,14:30--17:30,时间可依实际情况作出调整。

3、值班同学每组应为3至4人,并实行组长负责制。遇有请假等情况应事先告知组长以便酌情安排调整。

4、值班同学职责:

(1)按时值班,遵守值班秩序。

(2)着装整洁,坚守岗位。

(3)按时打扫诊所办公室、接待室卫生。

(4)做好接待前的准备工作,并依相关规定完成咨询接待等工作。

5、档案资料原则上不得外借,有特殊情况应征得组长或管理人员同意。

200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