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法学院《诊所法律教育课程》课堂教学计划
(第十四期)
(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
周次
时间
主题
主讲
教师
教学主要内容
教学目的
第1周
8月30日
走进诊所
相互认识
(全体诊所教师)
叶英萍
张卫
董万程
李方
伍奕
王子晏
1.自我介绍,相互认识
2.上一届诊所同学谈感受
3.介绍法律诊所日常上班,案件指导与办理的规则制度
4. 4.布置诊所正式开课前的工作
5.诊所法律教育概述及海南大学法律诊所课程介绍
1.认识学生与教师在诊所 中的身份、地位和作用
2.如何介绍自己、如何介绍他人,如何在短时间内了解更多信息
3.了解诊所法律教育课程 设置的目的,诊所教学与中国传统法律教学的联系与区别
4.介绍诊所教学方法,评估办法
感受诊所
了解诊所
第2周
9月6日
当事人关系
接待
叶英萍主讲、伍奕协助
1.接待当事人技巧及应注意的问题
2.咨询技巧及应注意的问题
3.接待和咨询中应如何做笔录
1.如何介绍自己的身份
2.如何争取对方的信任
3.如何引起话题
4.如何插入正题
5.如何安抚当事人
6.如何鼓励当事人说出事实真相
7.如何记录谈话要点
8.如何收集证据线索
咨询
案情汇报
第3周
9月13日
民事案件办案流程
1.通过案例介绍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证据规则。
2.讨论诉讼策略的制定
1.帮助学生回忆已学过的与办案相关的法律知识,熟悉民事办案流程,熟悉查办案件相关资料的方法
2.帮助学生了解影响诉讼策略的诸因素
3.学习方法
第4周
9月20日
婚姻家庭纠纷和劳动争议案件办理技巧
1.办理婚姻家庭纠纷以及劳动争议案件规则
2.应注意的重要事项
3.案件策划与一般策略
4.正确适用法律
1.熟悉办理婚姻家庭纠纷和劳动争议案件的规范
2.掌握办理婚姻家庭纠纷和劳动争议案件的策略和常用技巧
第5周
9月27日
民事案件的起诉与应诉
民事案件办案技巧
1.办理民事案件规则
2.案件策划与选择
3.案件事实的确认和把握
4.证据的获取与分析
5.正确适用法律
6.民事起诉状与答辩状的制作
1.熟悉办理民事案件的规则
2.掌握办理民事案件的策略和常用技巧
3.总结影响作出正确判断的各种因素,并进行分析
4.学习审查证人证言的方法
5.如何依据案情获取相应证据
6.学习书状的制作,提高诉讼文书的写作能力
第7周
10月11日
律师实务专题(职业道德)
廖晖律师主讲、伍奕协助
律师办案技巧(一)
1.介绍司法程序.律师职业道德问题
2.相关案例中的职业道德问题及处理方法
3.司法环境、执法状况介绍
1.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道德
2.培养学生法律的正义感、使命感、责任感
第8周
10月18日
真实案件模拟开庭
(一)
张卫主持
伍奕协助
进行真实案件模拟庭审
1.让学生实际操作开庭审理案件的相关程序
2.让学生明确案件庭审所需的相关法律文书
3.让学生明确代理人应做的各项工作。
第9周
10月25日
律师实务
专题
冯生成律师主讲、伍奕协助
律师办案技巧(二)
1.办理案件应注意的重要事项
2.非诉案件办理技巧
1.学习办案技巧
2.学习法律谈判
3.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
第10周
11月1日
中期小结
1.学生汇报办理案件进展情况
2.对前期教学实践进行反馈
3.发现并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确定第二次模拟庭审的真实案件
1. 了解办案进度
2. 对前期办案进行小结
3. 培养学生互相协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听取学生
反馈
帮助学生选取模拟开庭案件(李方老师具体负责)
帮助学生选取对抗式审判案件(张卫老师具体负责)
第11周
11月8日
(如遇调整,时间待定)
司法实务专题讲座
由司法实务部门人员举办讲座,叶英萍联系、伍奕协助。
1.办理案件应注意的问题
2.庭审应注意的问题
3.诉讼风险及其防范
1.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
2.让学生了解办理案件的策略
3.让学生了解办理案件的常用技巧
4.让学生掌握办理案件应注意的问题
第12周
11月15日
谈判与调解
1.谈判中的技巧和应注意的问题
2.调解的技巧和应注意的问 题
培养学生谈判的技巧
1.语言技巧
2.形体语言技巧
3.进攻、防御技巧
4.抓住时机、转折的技巧
5.退让、固守底线的技巧
第13周
11月22日
第14周
11月29日
刑事案件的办理
刑事案件办案技巧
1.办理刑事案件规则
2.案件事实的确认和把握
3.应注意的重要事项
1.熟悉办理刑事案件的规则、策略和常用技巧
2.培养学生倾听、提问、辨别的技巧
第15周
12月6日
(二)
王子宴
1.布置模拟法庭训练
4.设置辩论场景
1.培养学生处理棘手问题的能力
2.培养学生的辩论技巧
6.让学生实际操作开庭审理案件的相关程序
第16周
12月13日
(对抗式)模拟法庭
庭审准备
1.选定案件
2.准备模拟庭审中的辩论场景
3.让学生扮演不同角色
3.让学生实际操作庭审过程
第17周
12月20日
走出诊所(总结与评价)
1.学生自我评价
2.学生互相评价
3.教师评价
4.客户评价
5.教学信息反馈
1.总结教学成果
2.总结个人收获
3.教学情况反馈
4.评定学生成绩
5.颁发结业证书
注:1.本学期上课时间为每周一晚上7:40—9:30。
2.上课地点:暂定法学院会议室,如有调整,另行通知。由班长负责管理上课教室的钥匙并负责安排同学于下课后及时清洁课室卫生。
3.按教学计划开展真实案件模拟审判,学生在出庭前要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集中进行会诊与演练。
4.到法院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旁听庭审由各组分散进行,每位同学必须交两份以上旁听心得,心得交指导老师签字后,期末集中交教学秘书。
5.课堂教学安排在第17周结束,实践教学环节(诊所值班)21周结束。暑假期间,有案件承办的同学继续办理,如有特别原因导致案件无法继续代理,须向指导教师或教学秘书提出申请后移交。
6.诊所教师联系电话:叶英萍:13078993818;张卫:13907567442;董万程:13807576736;李方:13322032768;伍奕:13876684383;王子晏:13086020176;廖晖:13307569596;冯生成:13807651195
7.诊所教学秘书:伍奕:QQ号码:879904795
8.诊所值班电话:6618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