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维权进行到底 繁华的都市,拥挤的人群,或多或少你会遇到一些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事情。这时候的你会怎么办?沮丧?忍气吞声?听天由命?或者是用武力解决?诚然,这些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拿起法律的武器,寻求法律的保护吧!用法律与一切侵权行为作斗争,正确而合理的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将维权进行到底!
劳动合同——劳动者权益的护身符1.问:订立劳动合同有什么用? 答: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一旦发生劳动争议,有利于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也便于劳动监查部门监督检查。2.问:劳动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劳动合同必须要明确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同时,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协商约定其它内容作为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3.问: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能否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令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保证金或抵押金,扣压被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因此提醒劳动者,一旦用人单位有这种非法行为,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消费者维权指南
4.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应该怎么办?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2)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消费者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提示注意:1)保存好购买物品的发票等单据,特别是贵重物品 2)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在损害发生后尽快对人身损害进行鉴定,造成财产损失的应请求物价部门进行评估。3)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帮助
工资——劳动者生活之源5.问:企业不按时支付工资怎么办?答: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属于无故拖欠行为,是侵权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并给予一定的补偿。但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或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而未按时支付工资,就不属于无故拖欠。
友情提醒---“四看”判断中介真伪
●看证照:正规的劳动力中介必须挂出劳动力中介服务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和营业执照(两证一照)的原件(复印件无效),而且必须通过年审。
●看收费:正规劳动力中介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皆张榜公布,且收费合理,如求职登记费10元/月,信息查询2元/条,并且有正式发票。如果巧立名目收取所谓报名费、档案挂号费等的,一定是非法中介。
●看资格:正规职业中介场所的服务人员必须佩戴劳动或人事部门核发的资格证。
●看标志:凡是正规的职业介绍场所,都挂有统一的绿色标志,并且公开投诉电话。
联系电话:0898-66261295(海南大学法律诊所
0898-66187101(海南大学法律援助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