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诊所第九期“3.15”维权宣传活动
    2009年03月17日 00:59

2008年消费领域发生的重大事件,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商品经济秩序,损害了广大民众的合法权益与切身利益,使我们产生了对产品质量问题的担忧,也引起了我们对生产经营企业的诚信经营与质量监管的思考。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年主题是“消费与发展”,其主旨是: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提高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促进经济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条明确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祖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为积极配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宣传,锻炼我们的社会实践能力,同时也为贡献我们法科大学生宣扬正义、回馈社会的一份力量,本着法律诊所“关怀弱者,服务社会”的宗旨,我们开展了此次“3•15”维权宣传活动。本次活动我们与法学社共同举办,活动主要设置两个宣传点:其一为校内的二食堂处,其二为校外的市文化宫广场,诊所共有19名成员参加了两处宣传点的活动。宣传活动分为以下五个板块:

(一)发放资料,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材料、公民基本法律知识手册等;

(二)播放影像,涉及消费者维权案例,就案件热点、焦点、难点进行分析评论;

(三)现场咨询,诊所同学积极参与,接受来往市民的咨询,帮助答疑解惑;

(四)主动出击,奔走散发资料的同时,诊所同学都不忘加以言语的维权宣传;

(五)法律服务,分发宣传诊所名片,承诺免费咨询与代理等,树立社会形象。 活动期间,各位同学认真对待,尽我们所能为咨询者耐心解答,提出见解,共同探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与现状。通过本次宣传活动,充分展现了我们法科学子风采,体现了我们的社会公益心与社会责任感。亲近社会、体味生活,不仅使我们彼此之间沟通了解,团结互助,而且增强了我们的集体荣誉感,也加强了我们班级的凝聚力与战斗力。 在此,我们诚挚地期待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思想与质量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和识别能力。当您的权益受到损害时,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诊所 何新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