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6日下午3:00,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马建兵博士为我院2009级法律硕士研究生作了题为《公司权力配置层次论——兼论资合公司治理中股份民主与职工民主的关系》的精彩学术报告。
报告中,马建兵博士首先向大家介绍了公司治理的内涵,指出公司治理的本质即在于其权力的配置;其后,马博士创造性的引入“企业所有权”的概念,并将其分解为“剩余索取权”和“终极控制权”来加以说明。在此基础上,马博士解释了企业所有权配置的依据,即物质资本依据和人力资本依据。接着,马博士向大家阐述了股份民主与职工民主下的企业治理关系。同时,引入现代资合公司模型,在此模型中探讨股份民主与职工民主的重要性。最终得出资合公司中,股份民主是基础性.主导性的,而职工民主只能居于次要辅助作用的结论。
整场报告逻辑严谨,内容充实,受到大家的热烈欢迎。
通讯员:王云龙
2009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