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04级法律硕士研究生班:
为了使第一学年度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正常进行,新的班委会改选成立后,请尽快评选出04年度的优秀学生(具体的评选办法请参阅《海南大学法律硕士(JM)研究生奖学金制度实施办法》),并把名单报到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进行审核。被评选出的没有缴纳学费及教材费的学生,将以其奖学金充抵相关费用。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0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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