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为了鼓励法律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优异成绩,根据《海南大学法律硕士(JM)研究生奖学金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通过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本人的申请及班委的评定,由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审核后,评选出13名符合规定的学生,现公示如下:
一等奖(3名):雷 雪、赵为蛟、张志强
二等奖(4名):童晓蓉、郭凤杰、张 凯、孔凡勇
三等奖(6名):闵 伟、张天文、潘国宝、
游恒涛、闪 斌、翟晓静
公示时间从2005年10月20日至2005年10月27日,如有异议请向本中心办公室提出。
海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0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