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为了鼓励法律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优异成绩,根据《海南大学法律硕士(JM)研究生奖学金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通过一学年的学习成绩及班委的评定,由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审核后,04级、05级全日制班评选出25名符合规定的学生,现公示如下:
一等奖(5名):滕欣欣、雷 雪、赵为蛟、马贞、褚大鹏
二等奖(8名):刘春霞、张天文、闵 伟、孔凡勇、李森、李阳、斯文丽、沈雪明
三等奖(12名):张 凯、何曼延、徐志华、李 贝、王 琼、赵红玲、夏小华、李虹、刘文达、袁志洁、符晓珍、党世强 公示时间从2006年10月20日至2006年10月27日,如有异议请向本中心办公室提出。
海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0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