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级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2007年09月22日 10:21

2005级在职法律硕士全体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05级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商管理和法律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的安排,我院现将具体工作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毕业论文必须在10月10日前完成,打印5份送法硕中心(封面只打印论文题目,指导老师及学生姓名、学号无须打印)。论文答辩资格审查于10月15前完成。首先由本人填写《海南大学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原件)(在法硕中心网页下载),导师填写推荐意见,由法硕办对其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2、论文答辩定于12月8—9日进行。学位论文请严格按照《海南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格式的要求》(具体规定请看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来制作。答辩前装订6本答辩时用,答辩会后,根据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论文进行最后修改,然后正式打印并印刷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签名后的论文,在12月20日前准备7本送至法硕中心,其余的论文印刷数量由研究生根据自己的使用情况和导师商量决定。

不在以上规定时间前送交材料的,论文答辩一律推迟到明年6月进行。注:以下材料请准备一式两份(原件)在10月10日左右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时送交法硕中心(必须指导老师签字)。

1. 《海南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

2.《开题报告》

海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07年9月21日

电话:(0898)66279166 地址: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社科楼 邮编:57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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