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06级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通知
    2008年09月12日 09:46

06级在职法律硕士班各位同学:

为做好06级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首先由本人填写《海南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在法硕中心网页处下载一式两份(原件)),导师先填写推荐意见,再由中心秘书对其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必须于10月10日前完成)。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完成了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项要求、修满学分;成绩是否符合要求;论文是否如期完成。最后由学院学位评定小组根据要求作出审核意见。

2、学位论文必须在10月10日前打印3份(请隐去学生姓名、指导老师姓名[致谢部分暂不要])送法硕办,以保证11月底评阅结果收回后,论文作者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

3、学位论文请严格按照《海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规范》的要求(具体规定请看法硕中心网页下载专区)来制作。

4、研究生在答辩前1周先装订7本论文(按正规格式打印、装订成简装本)送法硕办。答辩结束根据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论文进行最后修改,然后正式打印并印刷学位论文。

5、论文答辩预定于12月6—7日进行。答辩通过后请按规定格式装订论文,在12月20日前送7本到法硕办教学秘书处(其中3本送研究生处、2本交院、系资料室,1本送图书馆,1本送图书馆一楼的学校综合档案室),另外将论文电子版交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并由中心秘书统一送交研究生处。其余的论文印刷数量由研究生根据实际需要决定。学校学位委员会会议拟定于12月底召开。

为了保证评审工作正常进行和论文质量,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逾期将推迟半年之后进行。

外省同学请于规定时间内把学位申请书及论文交寄到法硕办。

地址:海南大学法学院 邮编:570228 收件人:陈静

海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0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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