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关于做好2009届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2008年09月22日 15:48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为确保我校2009届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对象类别

1.2009年毕业和拟获得学位的研究生,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拍摄;

2.2008年12月拟获得学位,未图像采集的研究生,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拍摄,只能自己参加散拍。

3.未参加集体拍摄的毕业研究生,可到当地的新华社分社散拍。

4.已经进行过图像采集的学生不再参加拍摄。

二、拍摄时间

1.集体拍摄:海甸校区 2008年9月29日上午半天,7:30分开始。

地点:海南大学二号教学楼。

儋州校区 由儋州校区研究生办具体安排。

2.散拍:无法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图像采集的,可以进行补拍,但必须在本校正常图像采集后,再到新华社海南图像采集部补拍。具体补拍日期安排为:2008年9月至2009年4月的每个星期五(法定节日除外)。时间为下午2:30至4:00。

在省外实习的学生不能返校参加集体拍摄的,可在当地新华社分社就近参加拍摄。散拍的学生必须由本人到拍摄的分社领取相片。

三、学生上网图像信息核对

2008年起,教育部不再接受各省报送的学生照片光盘,学生在参加拍摄一个月后,务必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对本人的学历电子注册图像信息进行核对,以免影响图像与毕业证书的连接。

四、拍摄收费标准

按新华社的收费标准每人15元。

五、集体拍摄的组织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教学秘书通知和组织毕业班的同学参加拍摄,各班班长负责收取全班同学的拍摄费用,拍摄时统一交费。各专业按安排顺序参加拍摄。

海甸校区拍摄顺序:应用化学→作物遗传育种→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世界经济→文艺学→通信与信息系统→水产养殖→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外国哲学→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在职研究生。

六、联系方式

新华社海南分社图像采集部。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89号新华社宿舍楼101室(景豪三源大酒店后)。

网址:www.hq.xinhuanet.com

电话:0898—68527562

研究生处

二OO八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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