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2008届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安排
    2008年11月20日 11:46

海南大学2008届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时间定于12月6日进行,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请参加答辩的学生根据论文评阅老师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后,于11月28日前必须装订7本论文(按正规格式打印、装订成简装本,但封面及致谢部分暂隐去指导老师的姓名)送交法硕办,以保证答辩正常进行。

2、学位论文请严格按照《海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规范》的要求(具体规定请看法硕中心网页下载专区)来制作。

3、答辩通过后,请根据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论文进行最后修改,然后正式打印并印刷学位论文,在12月20日前送7本(封面浅黄色)到法硕办教学秘书处(其中3本送研究生处、2本交院、系资料室,1本送图书馆,1本送图书馆一楼的学校综合档案室),另外将论文电子版交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并由中心秘书统一送交研究生处。 海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08年11月20日

//www.hainanu.edu.cn

电话:(0898)66279166 地址: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社科楼 邮编:570228
海南大学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