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级在职法律硕士全体同学:
为做好07级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首先本人填写《海南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在法硕中心网页处下载一式两份(原件)),由导师填写好推荐意见后送交法硕办。再由法硕办对其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必须于10月15日前完成)。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完成了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项要求、修满学分;成绩是否符合要求;论文是否如期完成。最后由学院学位评定小组根据要求作出审核意见。注:学位申请书请一定单页打印。
2、学位论文必须在10月15日前打印3份送法硕办(请隐去学生姓名、指导老师姓名[致谢部分暂不要]),以保证11月中旬评阅结果收回后,论文作者再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
3、学位论文请严格按照《海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规范》的要求来制作(具体规定请看法硕中心网页下载专区)。
4、研究生在答辩前1周先装订7本论文送法硕办(按正规格式打印、装订成简装本)。答辩结束根据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论文进行最后修改,然后正式打印并印刷学位论文。
5、论文答辩预定于11月28日进行。答辩通过后请按规定格式装订论文,在12月20日前送7本到法硕办教学秘书处(其中3本送研究生处、2本交院、系资料室,1本送图书馆,1本送图书馆一楼的学校综合档案室),另外将论文电子版交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并由中心秘书统一送交研究生处。其余的论文印刷数量由研究生根据实际需要决定。学校学位委员会会议拟定于12月底召开。
为了保证评审工作正常进行和论文质量,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逾期将推迟半年之后进行。
海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0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