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2010届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安排
    2010年03月15日 09:22

海南大学2010届上半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时间定于5月22日进行,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论文答辩资格审查(3月25日前完成)。首先由本人填写《海南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在法硕中心网页处下载一式两份原件),导师填写推荐意见,再由中心秘书对其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是否修满了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要求、成绩是否符合要求、论文是否能如期完成等。最后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做出审核意见。

2、学位论文必须在3月25日前打印3份(按正规格式打印装订成简装本,必须隐去学生姓名、指导老师姓名[包括致谢部分])送法硕办,以保证4月底前评阅结果收回后,论文作者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

3、学位论文请严格按照《海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规范》的要求(具体规定请看法硕中心网页下载专区)来制作。

1)所有参加评审的论文,在论文送审前均要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所以在送交外审论文时必须提供电子论文到法硕办。

2)根据《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实施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今年正常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将按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0%确定论文抽查对象,由研究生处组织对其学位论文进行双向匿名评审(具体抽查名单由研究生处确定后通知)。

4、研究生在答辩前1周先装订7本论文(按正规格式打印、装订成简装本,必须隐去学生姓名、指导老师姓名[包括致谢部分])送法硕办。答辩结束根据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论文进行最后修改,然后正式打印并印刷学位论文。

为了保证评审工作正常进行和论文质量,要求提交论文和论文答辩时间至少间隔一个月以上,逾期将推迟到下半年答辩。

5、答辩通过后按规定格式装订的论文,在6月8日前送6本到法硕办(其中3本教学秘书送交研究生处,2本送交院资料室,1本送学校档案馆),1本由学生本人送交学校图书馆,并将论文电子版通过网络提交到学校图书馆和法硕中心。其余的论文印刷数量由研究生根据实际需要决定。 海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1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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