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2011届上半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时间定于5月21日—27日期间进行(具体答辩时间由法硕办通知)。
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1、论文答辩资格审查(3月25日前完成)。由研究生本人填写及论文指导老师签名《海南大学硕士生培养手册》上的(论文答辩申请第11页)和5份以上《法律硕士论文指导记录表》,由法硕办对其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是否修满了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要求、成绩是否符合要求、论文是否能如期完成、导师是否同意推荐答辩等。最后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做出审核意见。
在答辩资格审查前,所有未交清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均不能通过审查、参加论文答辩。
2、所有参加评审的论文,在论文送审前均要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请于3月25前把学位论文电子版署上本人姓名(务必注明送审论文)发送到法硕办指定论文专门接收邮箱:Law9166@vip.sina.com。相关规定,请参照《海南大学关于开展学位论文不端行为系统检测工作的规定》。
学位论文请严格按照《海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规范》的要求(具体规定请看法硕中心网页下载专区)来制作。
3、学位论文必须在3月25日前打印3份(按正规格式打印装订成简装本,必须隐去学生本人姓名、指导老师姓名[包括致谢部分])送法硕办,以保证4月底前评阅结果收回后,论文作者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
4、研究生在答辩前1周先装订7本论文(按正规格式打印、装订成简装本,必须隐去学生姓名、指导老师姓名[包括致谢部分])送法硕办。答辩结束根据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论文进行最后修改,然后正式打印并印刷学位论文。
为了保证评审工作正常进行和论文质量,要求提交论文和论文答辩时间至少间隔一个月以上,逾期将推迟到下半年答辩。
5、答辩通过后按规定格式装订的论文,在6月8日前送4本到法硕办(其中交法硕中心1本,2本送院资料室,1本送学校档案馆),1本由学生本人送交学校图书馆,并将学位论文电子版通过网络提交到学校图书馆和法硕中心(Law9166@vip.sina.com)。其余的论文印刷数量由研究生根据实际需要决定。 海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1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