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洋法庭法官赞同搁置南海争议
    2014年08月24日 11:36

8月22日,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赫尔穆特·图尔克(HelmutTuerk)在北京接受《环球时报》独家专访时表示,当前南海局势十分复杂敏感,邓小平提出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主张是南海各国解决争议的最佳办法。图尔克是在参加中国南海研究院举办的“中菲南海仲裁案国际研讨会”时作出上述表示的。

针对中方不参加菲律宾提出的所谓国际仲裁问题,图尔克对《环球时报》表示,中方从一开始便决定不参与国际仲裁,因此也不会参与具体的仲裁程序。“即使仲裁庭作出最终裁决,我认为中国很可能不会执行”。在图尔克看来,中方的意图是通过与南海相关国协商来寻求和平解决争端,因为和平解决符合该地区国家和整个国际社会的利益。图尔克认同中国政府的倡议,他强调,当前解决中菲南海争端最好的、最灵活的方式是“共同开发与相互合作”。

此外,图尔克认为,中国一直在与国际组织保持密切接触,并尊重国际法及其奠定框架。在中方修订南海渔业法规后,需要寻求解决方案来保护中国渔民的权利,以及南海周边国家渔民捕鱼权利。

据悉,国际海洋法法庭本身不会参与该案。仲裁庭由5人仲裁团组成,菲律宾已指定德国籍法官鲁迪·沃尔夫鲁姆代表菲律宾,国际海洋法法庭任命波兰籍法官斯坦尼洛夫·帕夫拉克代表中国出席该仲裁,其余几人由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日本人柳井俊二提名,他们分别是来自斯里兰卡的法官克里斯·品托、法国法官皮耶尔·柯和荷兰法官阿尔弗莱德·松斯。品托将担任仲裁法庭的庭长。

谈及解决中菲南海争议最具挑战性的问题时,图尔克坦言:“最困难的问题在于岛屿主权,因为多个国家同时宣称对同一岛屿‘拥有主权’。此次专家会议讨论了各种提议,大家各抒己见,类似于智库的前期研讨,为未来提供更好的思路和方法,保持这样的沟通与交流非常重要。”

参加会议的香港大学法学院教授托尼·卡蒂对《环球时报》表示,菲律宾对中国的起诉证据并不充分,短期之内国际仲裁作出明确判决的难度很大。从法律程序角度分析,菲律宾取证的工作需要几年时间才能完成。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吴士存指出,根据两天的深入探讨,菲律宾提出的仲裁倡议前景依然存在很多变数。中国在仲裁法庭之外的外交工作不会放弃。

8月21日至22日,由中国南海研究院和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共同主办的“中菲南海仲裁案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向中国提交就南海问题提起国际仲裁的照会及通知。2月19日,中方声明不接受菲方所提仲裁,并将菲方照会及所附通知退回。拒绝的理由之一是,中国政府于2006年已经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的规定提交了声明,将涉及海洋划界等争端排除在包括仲裁在内的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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