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联合早报》1月2日报道】题:海南边防条例越南新海洋法昨日同生效 南中国海主权争议再添柴火 中国海南省修订的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及越南将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纳入主权范围的新海洋法昨天同日生效。中越在法权上互别苗头,形同给已经十分敏感的南中国海主权争议再添柴火。 受访中国学者评估,南中国海局势近年来的“结构性对立非常严重”,目前难以预测中国和越南在贯彻法权时,能否采取更平衡的手段以避免矛盾升级为军事对抗,但无论如何“南海局势完全不乐观”。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前天在例行记者会上就《越南海洋法》生效答记者问时表示,任何国家对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提出的领土主权要求和采取的任何行动,都是“非法的、无效的”。中国对该法生效后将给南海局势带来的“负面影响深表关切”,要求越方不要采取任何使问题“复杂化、扩大化”的行动。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2012年11月27日修订通过的《海南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同样在昨天生效。条例赋予边防机关对“非法”进入海南管辖水域的外国船舶进行检查、扣押或驱逐的权力。由于该条例没有清楚说明所适用的范围和目的,再加上中共十八大报告中列出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的提法,因此相关条例引起周边国家和美国的高度关注。 据路透社报道,华春莹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海南省修订的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其适用范围与1999年通过的条例一样,这是中国官方首次针对该条例的适用范围给予较详细的说明。 华春莹的谈话表明,该条例仅适用于海南省沿海12海里范围。此前,外界担忧相关条例涵盖的范围包括专属经济区以外的海域,而这可能限制南中国海海域的自由航行。 接受本报采访的中国人民大学专家时殷弘表示,中越对南中国海领土主权的法律声索针锋相对、没有退缩的余地,两国也面对强大的民族主义情绪,接下来要观察的是,双方在法律上的对立是否演变成日常的“战略对立”和“海权实践的对立”。 时殷弘分析指出,中国不容易下决心与越南对抗,一是中国与日本在东海还有未解决的钓鱼岛主权纷争问题;二是中国必须权衡与东盟国家的整体关系j但要防止局势失控酿成军事冲突,关键还在于双方在执行法权时必须“搞得比较适当一点、平衡一点”。 不过,时殷弘悲观评估,中越的“结构性对立”只会变得更加深刻,因为“在中国看来,越南后面多少有美国,在越南看来,中国在东南亚崛起,越南必须跟美国建立新关系”。//www.haina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