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三沙海事局欧阳雄副局长向三沙市船务管理局负责人杨理文颁发“三沙1号”轮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船舶国籍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自此,三沙1号”轮有了自己的“身份证”,拥有了法定的航行权。这也是三沙海事局取得船舶登记授权可独立办理船舶登记业务后办理的第一艘以三沙为船籍港的船舶证书。
“三沙1号”轮总长122.30米,型宽21.00米,总吨12545,净吨6774,客位456,船籍港三沙,船舶类型为客滚船,船舶所有人为三沙市船务管理局,航区为远海航区,可覆盖整个南海海域。12月20日下午,三沙市船务管理局向三沙海事局递交了船舶登记申请。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办证时间,三沙海事局派出执法人员主动上门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现场指导和受理,并放弃节假日的休息时间,连夜按相关规定完成了“三沙1号”轮的所有权登记、国籍和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审核和批准流程,于22日制作完成了相关证书,在国家法定7个工作日办结时限的基础上,将办证时间缩短了85.7%。“三沙1号”轮船舶证书的出炉,为该轮的顺利首航,成为三沙又一“生命之舟”奠定了基础。
据了解,“三沙”籍船舶登记的相关业务之前一直由海南海事局代为办理。为适应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在海南海事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经过三沙海事局前期的大量准备工作,11月21日,中国海事局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同意三沙海事局开展国内航行船舶登记工作的批复》,授权三沙海事局开展国内航行船舶登记工作。“三沙1号”轮则成为三沙海事局成立并正式取得船舶登记资质可独立办理船舶登记业务后第一艘船籍港为三沙的船舶。
三沙市作为我国最年轻、管辖海域面积最大的地级市,在国家“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和南海维权方面起着非常突出的作用。由于三沙岛屿众多,随着三沙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用于承担海上交通运输任务的船舶需求将越来越大,今后势必会有更多船舶申请在三沙登记。三沙海事局作为三沙辖区内的海事管理机构,独立开展船舶登记业务对促进三沙市海洋经济发展,更好地维护国家南海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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